
現時印花稅收費
(1) 從價印花稅
從價印花稅是在物業轉讓時,必須繳付的一項印花稅,視乎買家的情況,會使用不同稅率計算,當中以首置印花稅稅率最低。
首置印花稅稅率 (第2標準稅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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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適用於代表自己行事的本港永久居民,以及首次置業,或交易時未持有其他住宅物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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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樓人士如於買入物業(以買賣轉易契日期起計)6 個月內,出售他唯一的另一個住宅物業,可向稅務局申請退還部份印花稅(相當於新舊印花稅差額),但須符合稅務局之特定條件。

非首置印花稅稅率 (亦作雙倍印花稅, Double Stamp Duty, DSD)
非首置印花稅主要為遏止炒風,包括買樓收租,自2016年11月5日起以下人士須劃一收取15%稅項,即第1標準第1部稅率 。

非住宅從價印花稅稅率
過往因物業市場炒風過熱,政府認為有必要遏抑非住宅物業 (包括車位) 需求 ,於是在2013年引入雙倍印花稅,把第2標準稅率提高一倍。
非住宅物業成交量在過去一段時間顯著回落,2020 年施政報告宣佈撤銷非住宅的雙倍印花稅,並於 2020 年 11 月 26 日起,沿用「首置印花稅」的稅率,適用於所有個人或公司購買非住宅物業的交易。

(2) 額外印花稅 (Special Stamp Duty, SSD)
此稅項旨在遏制短炒情況,在從價印花稅之上徵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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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指定持貨期內出售或轉讓單位,須繳付「額外印花稅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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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適用於在 2012 年 10 月 27 日或以後獲取的住宅物業

(3) 買家印花稅 (Buyer Stamp Duty, BSD)
此稅項主要針對境外投資人士及公司客,亦稱「非香港永久居民買樓印花稅」,在從價印花稅及額外印花稅之上徵收。

三項適用稅項之總和,就是你要繳交的印花稅款,如你對數字不敏感,可上政府網站使用印花稅計算機,數目就一清二楚。
遲交印花稅罰則
現時逾期繳交印花稅,須另付罰款,金額如下:
